記者盧素梅/台北報導
針對近日網路流傳影片,內容提到計程車張貼民進黨新北市長候選人林佳龍廣告貼紙可獲200至500元,國民黨桃園市議員詹江村昨天提告賄選,新北市議員葉元之今(9)日則召開記者會質疑賄選,對此,林佳龍選舉辦公室發言人李坤城及李晏榕下午赴新北地檢署,向詹江村、葉元之,提出違反《選罷法》中的「意圖使人不當選」告訴。
▲民進黨新北市長候選人林佳龍選舉辦公室發言人李坤城及李晏榕今(9)日下午赴新北地檢署,向詹江村、葉元之,提出違反《選罷法》中的「意圖使人不當選」告訴。(圖/林佳龍競辦提供)
李坤城、李晏榕下午來到新北地檢署按鈴、遞狀,針對詹江村、葉元之將林佳龍購買計程車廣告誣指為賄選一事提出告訴。李坤城引用馬克吐溫名言「當真相還在穿鞋,謊言已經跑遍了全世界」,指出詹、葉兩人的謠言已經造成嚴重傷害。
李坤城表示,來到新北地檢署是要針對詹江村和葉元之提出意圖使人不當選之訴,連日來林佳龍競辦已經清楚說明,有關競辦與計程車業者是付費競選廣告,要求計程車業者必須將廣告貼好貼滿才算符合契約,如果沒有就是屬於違約,已經講很清楚了,有任何個人或單位再把這件事情說成是賄選的話,就要提出告訴。
李坤城並表示,很遺憾競辦清楚以新聞稿回應,隔天更召開記者會說明,詹江村和葉元之兩人仍繼續抹黑造謠林佳龍賄選,如同馬克吐溫的名言「當真相還在穿鞋,謊言已經跑遍了全世界」,他們意圖造謠抹黑林佳龍,雖然葉元之今上午開記者會刻意閃爍其詞,但昨天的記者會傷害已經造成,今天特來地檢署提起告訴。
▲民進黨新北市長候選人林佳龍選舉辦公室發言人李坤城及李晏榕今(9)日下午赴新北地檢署,向詹江村、葉元之,提出違反《選罷法》中的「意圖使人不當選」告訴。(圖/林佳龍競辦提供)
晏榕律師也完整說明事件始末,上週末網路上開始流傳三段影片,內容是計程車司機討論是否要貼廣告的對話,因此林佳龍競辦就在11月7日發新聞稿澄清,強調林佳龍跟計程車司機簽有廣告協議,要租用車體作為廣告使用,至於他們如何執行契約,林佳龍作為承租人無法去管控,如果有違約事實,林佳龍競辦會確認是否有違約狀況,進行民法相關處理。
李晏榕指出,在林佳龍競辦發出新聞稿後,詹江村、葉元之兩位國民黨籍議員,在知道林佳龍辦公室有合法契約關係下,還發出不實指控說「林佳龍賄選」,詹江村透過臉書、抖音和YouTube散播言論,葉元之還召開記者會指控假貼廣告真賄選,所以很遺憾今天要以訟止謗,對詹、葉兩人提出《選罷法》104條「意圖使人不當選」的告訴。
李晏榕也強調,林佳龍競辦鄭重向社會報告,將來再有任何人在明明知道這不是賄選情況下,還拿影片做文章誣指賄選,我們絕對不會姑息,我們會追究到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