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中心/林昀萱報導
▲自11月30日起,汽機車未投保強制險最高可處3.2萬元罰鍰。(示意圖/Pixabay)
汽機車駕駛注意!為配合「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修法,自11月30日起,駕駛人違反道交條例如超速或違停等遭取締,系統將自動查核是否投保強制險,若沒有投保將一併開罰,可處最高3.2萬元。
過去駕駛人沒有投保汽車強制險,只能靠警方在路邊攔檢稽查舉發,但交通部16日預告修正「違反強制汽車責任保險事件統一裁罰基準表」,本月30日開始不再以攔檢稽查舉發為限,駕駛人只要有超速、違停等違反交通規則事蹟被取締,金管會、公路總局系統串接將同步查核是否投保強制險、一併開罰,未投保者將會加重罰款,最高3.2萬元。
另外,11月30日起電動自行車需掛牌才能上路,強制要求以電力為主,最大行駛速率在每小時25公里以下,且車重不含電池在40公斤以下,或車重含電池在60公斤以下的二輪車輛,需檢測及型式審驗合格,並登記、領用、懸掛牌照後,並投保強制險後才能行駛道路,否則將處以1200元以上3600元以下罰款,並移交保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