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楊佩琪/台北報導
▲30歲的蔡男積欠交通罰款、健保費,營業稅等,共54萬元不繳,被限制出境、出海。(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
一名蔡姓男子因為開車超速、闖紅燈、違規停車等行徑,被裁罰128次。加上積欠的營業稅、健保費等,一共欠下54萬元,被行政執行署台北分署限制出境。近日,蔡男因為要帶女友到杜拜遊玩,才趕緊繳清欠款。
行政執行署台北分署表示,30歲蔡男不僅有超速、違停、闖紅燈、不繳過路費、不繳汽車燃料稅等紀錄,被裁罰128次,營業稅、健保費也欠繳,加總共積欠54萬元罰款。
台北分署自2018年5月起受理蔡男的案件後,查出蔡男名下有MERCEDES-BENZ CLS550自用車,雖然於2020年2月已查封,但車子被設定動產擔保抵押債務115萬餘元,加上鑑價金額僅85萬元,進行動產拍賣沒有實益,因此另陸續執行其薪資、投資,要求分期繳納。
不過蔡男僅繳了一期18萬元後便不理會,台北分署因此對蔡男限制出境、出海。直到10月間,蔡男為了到帶女友到杜拜遊玩,才趕緊主動繳清欠款。
台北分署呼籲,民眾如收到通知有滯欠罰費,務必繳納或向執行署陳報,千萬別置之不理,依法,行政執行署可對義務人限制出境、出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