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簡浩正/台北報導
▲中國富商汪小菲(左)與藝人大S再度槓起來。(圖/翻攝自汪小菲微博、張蘭抖音)
中國富商汪小菲不滿被前妻大S(徐熙媛)狀告上法院,追討超過500萬元的欠款,今(21)日火速在微博公布了台幣4049萬元的付款明細,怒嗆「不付電費」,更爆氣說「罵你沒毛病」、「等我明天回去,再逼逼,見面說,你們家敢嗎?」不過,我國尚未全面開放陸客來台,內政部移民署表示,大陸人士來台得分為「持有效居留證者」、「持有效入出境許可證者」,持有效居留證者,不分事由均可入國;若是持有效入出境許可證者,則可以探親等事由等申請來台。
根據內政部移民署最新規定,大陸人士來台,若持有效居留證者,不分事由均可入國;另外持有效入出境許可證者,以下七種方式也可申請入台:
1、國人及持居留證者之陸籍配偶及未成年子女。
2、短期探親及奔(含運回遺骸骨灰)。
3、司法人道探視、探視重病(傷)親屬、領取公法給付、辦理遺產繼承。
4、商務履約、跨國企業內部調動人員。
5、航空、航運公司駐人員;航空器、船舶之機組員、員、技術人員。
6、大專校院之學位生及研修生。
7、國際醫療(含陪同)人員。
▲根據內政部移民署最新規定,大陸人士來台,若持有效居留證者,不分事由均可入國;另外持有效入出境許可證者,透過七種方式也可申請入台。(圖/翻攝自移民署官網)
內政部移民署林貽俊組長,下午接受《三立新聞網》記者訪問時表示,我國目前為開放部分陸客來台,方式得分為「持有效居留證者」、「持有效入出境許可證者」,持有效居留證者(如國人配偶等),不分事由均可入國;不過,若為持有效入出境許可證者,則可以探親、商務履約等如上述7點事由來申請來台。
林貽俊也補充,另有些案件若不在上述開放項目,像是商務活動、從事專業交流等,由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專簽給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經同意者,也可入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