娛樂中心/丁雅芳報導
▲吳亦凡一審遭判13年。(圖/翻攝自《夏有喬木,雅望天堂》微博)
藝人吳亦凡從韓國男團EXO出道,退團後前往中國發展,事業版圖擴展極佳。但他去年爆出涉性侵案遭逮捕。中國官媒《央視新聞》今(25)日曝光了吳亦凡最新的一審結果,他被依強姦罪和聚眾淫亂罪等數罪併罰,判處13年有期徒刑並附加驅逐出境。陸網友看到法院判決過程的「1關鍵」喊「我都替加拿大(感到)丟人」。
《央視新聞》在微博發文指出,11月25日上午,北京市朝陽區人民法院一審公開宣判被告人吳亦凡強姦、聚眾淫亂案,對被告人吳亦凡以強姦罪判處有期徒刑11年6個月,附加驅逐出境;以聚眾淫亂罪判處有期徒刑1年10個月,數罪並罰,決定執行有期徒刑13年,附加驅逐出境。
經審理查明,被告人吳亦凡於2020年11月至12月間,在其住所先後趁3名女性醉酒後不知反抗或不能反抗之機,強行與之發生性關係;2018年7月1日,吳亦凡在其住所,夥同他人組織另外2名女性酒後進行淫亂活動。朝陽區人民法院認為,吳亦凡的行為已構成強姦罪、聚眾淫亂罪,應依法並罰。根據吳亦凡犯罪的事實、犯罪的性質、情節和危害後果,法庭遂作出上述判決。「加拿大駐華大使館官員旁聽了宣判」。
有中國網友就點出,「最後那句:加拿大駐華大使館官員旁聽了宣判,就挺妙的」。留言一出,立刻引發微博網友熱議,「畢竟是加拿大公民,這能理解」、「他不是中國人,挺合理的」、「我都替加拿大丟人」、「他們旁聽會尷尬不想認領嗎」。
對此,北京市兩高律師事務所高級合夥人王璞說明,32歲吳亦凡需服刑完畢,再被驅逐出境。根據《刑法》第35條的規定:對於犯罪的外國人,可以獨立適用或者附加適用驅逐出境。若無假釋等於必須關到45歲才能回到加拿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