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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送平台訂閱制藏「這陷阱 」!北市消保官說話了:簽約後就難抽身

記者李依璇/台北報導

外送平台推出訂閱制,標榜免運費,隨之而來衍生不少消費爭議。(圖/記者陳弋攝影)

▲外送平台推出訂閱制,標榜免運費,隨之而來衍生不少消費爭議。(圖/記者陳弋攝影)

美食外送已經是生活中不可或缺的好幫手,外送雙平台Uber Eats、foodpanda紛紛推動「訂閱制」,卻也衍生不少消費爭議。台北市政府法務局今(28)日發布消費訊息提醒,這二大外送平台訂閱條款皆預設自動續約扣款且終止契約無比例退費機制,北市消保官已要求兩家業者改善,也提醒消費者訂閱前應確認取消訂閱的期限及方式,訂閱後也要注意業者有無調整訂閱方案及費用,若未使用優惠內容,想解約應把握7日猶豫期取消訂閱。

Uber Eats及foodpanda2019年起陸續推出「訂閱制」,主打消費滿額免運費,可包月甚至包年訂閱。不過消保官江靜昀表示,外送平台訂閱制持續衍生「取消訂閱無法退費」及「自動續約扣款」等爭議,經檢視兩大平台訂閱制條款發現,兩家業者皆約定「訂閱一律無法退費」及「保留業者在訂閱期間修改優惠內容之權利」等限制或剝奪消費者權益條款。

為維護消費者權益,北市法務局日前已發函促請業者改善,現兩家業者已提供消費者依消費者保護法第19條之規定,享有7日內解除契約權利,並刪除「保留修改優惠內容權利」的霸王條款。

江靜昀另指出,兩家業者之訂閱模式皆預設為自動續約且扣款前無通知機制,提醒消費者留意續訂扣款日期,定時查看業者有無調整訂閱方案或費用以便即時取消訂閱。此外,兩家業者對於訂閱超過7日或已使用訂閱優惠的消費者,皆未提供終止契約時依比例退費的選項,建議消費者訂閱前評估是否符合自身需求訂閱後7日內未使用優惠內容,如欲解約可把握7日猶豫期取消訂閱

江靜昀說明,針對外送平台業者使用之定型化契約條款,目前尚無明確法令規範,法務局除已函請行政院消費者保護處指定外送平台服務業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外,並建議增訂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就外送平台業者推出訂閱制提供服務的消費型態,明確予以規範,包括揭露會員重要權利義務事項、自動續約的提醒機制及消費者得終止契約請求比例退費的權利。

北市法務局也同時呼籲外送平台業者,在推行訂閱制商務模式時,應清楚標示「自動續約條款」,並於調整價格或變更契約內容時,取得消費者明確同意。此外,在法規尚未訂定前,應從消費者立場出發,提供更友善退費機制及服務措施,建立與訂閱制用戶間的信賴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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