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惡質無照保母夫妻凌虐5歲女童害水腦、失明 重判10年半定讞

記者楊佩琪/台北報導

曾女夫妻百般凌虐才5歲的女童,導致女童水腦、右眼失明重殘。(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

▲曾女夫妻百般凌虐才5歲的女童,導致女童水腦、右眼失明重殘。(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

無照保母曾冠羚與丈夫許鈞恩被控受託照顧一5歲女童,卻百般毒打、凌虐,女童被虐到右眼失明、左眼視力嚴重受損,甚至有水腦狀況。二審高等法院認定曾女夫妻惡性重大,加重改判2人各10年6月有期徒刑。案經上訴,最高法院駁回,全案定讞。

根據判決,2021年2月間,女童母親以每月2萬元,委由曾女夫妻幫忙全天候照顧女童。但才短短1個月,同年3月5日,女童突然口吐白沫,被曾女夫妻送醫。醫師診斷發現女童身上多數挫傷、頭部鈍傷,且有創傷性腦膜下出血,造成水腦,右眼失明,左眼也有嚴重受損,懷疑遭施暴,通報警方及社會局,全案因此曝光。

曾女及許男到案後坦承施虐,檢方偵辦後,依妨害幼童發育致重傷罪,將曾女夫妻起訴。一審宜蘭地方法院判處曾女9年有期徒刑、許男8年有期徒刑。夫妻倆上訴二審,2人認罪,但表示沒有錢和解。法官認為,夫妻倆惡性重大且未有和解、賠償的誠意,加重改判2人各10年6月有期徒刑。最高法院駁回上訴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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