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羅欣怡/新竹報導
▲蘇姓小貨車駕駛違停卸貨,造成王姓女騎士遭後方大貨車擦撞身亡。(圖/資料畫面)
新竹市一輛小貨車違停卸貨,王姓女騎士見狀要繞過直行,但沒想到卻遭後方大貨車撞上,女騎士落地後再遭大貨車輪胎輾過,重傷慘死。法官審理時認為,小貨車駕駛占用車道停車影響行車安全,犯過失致人於死罪,但因和女騎士家屬達成和解,處有期徒刑5月,可易科罰金。
這起事故發生在2020年3月13日,67歲的王姓女騎士出外買口罩,騎車行經民生路,原本騎在外側慢車道,但遇到前方小貨車違停卸貨,王女騎車往內車道切入,卻遭後方大貨車駕駛擦撞,王女重心不穩摔倒在地,遭大貨車後輪輾壓,當場傷重死亡,違停的蘇姓駕駛卸完貨,接到警方通知才驚覺闖禍。
▲王姓女騎士外切沒打方向燈遭大貨車擦撞輾斃。(圖/資料畫面)
車輛行車事故鑑定會鑑定後,認為王女閃避前方占用車道停放之車輛,但卻沒有切換方向燈示意後方來車要變換車道,同時也沒注意左側大貨車直行並讓其先行,為肇事主因,而蘇男占用車道停車,影響行車安全,為肇事次因。張姓大貨車駕駛(不起訴處分)措手不及,無肇事因素。
新竹地院法官審酌,蘇男貿然將小貨車停放在外側車道,使王女向內側車道閃避,與大貨車發生碰撞,蘇男對車禍確有過失,除導致王女傷重死亡外,同時造成王女家屬痛失至親,念蘇男坦承犯行,並已與王女家屬達成調解並已賠償,因此新竹地方法院依犯過失致人於死罪,處有期徒刑5月,可易科罰金,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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