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洪正達/台南報導
▲南撿今針對已當選的施余興旺當選人提出當選無效之訴。(圖/翻攝GoogleMaps)
最新消息!台南市第十三選市議員當選人施余興旺,日前被檢方查出以一票1萬到1萬5不等的金額向選民買票,在11月12日依選罷法起訴,由於施余興旺最後仍在九合一開票日當天以835票勝選並經過選委會公告,檢方依法在6日提出首起當選無效之訴。
據了解,本次九合一大選中南檢查出市第十三選區(山地原住民)市議員候選人施余興旺,在選舉期間以一票1萬到1萬5不等金額進行賄選,11月12日指揮專案小處將該候選人、助理及17名選民拘提到案,檢方也在當天聲請羈押施余男,但院方認為雖施余男涉嫌重大,卻沒有羈押原因,因此裁定當庭釋放,檢方不服及時提出抗告,不過賄選案雖在起訴中,該候選人仍以835票順利當選。
檢方指出,施余興旺市議員候選人從6月份開始到11月9日間,二度前往范姓選民將軍區住處,一方面口頭拜票,一方面又分別交付現金6千元及8千元;8月初,施男又前往洪姓選民永康區住處,同樣在口頭拜票後交付現金1萬元;9月7日下午,又前往賴姓選民官田區住處,除了贈送消毒酒精及文宣等物品外,另交付了現金1萬元,而當月也前往黃姓選民仁德區住處交付1萬元;11月10日下午在鍾姓選民打電話「暗示」下,由施余的女兒載往新化區住處進行拜訪,並交付1萬5千元。
掌握上述事證後,檢方指示專案小組前往拘施余興旺、助理及多位涉及收賄的選民,偵訊後認定有勾串共犯、證人及湮滅證據之,因此依涉犯選罷法起訴,11月13日向法院聲請羈押,法院返裁定當庭釋放,如今該候選人經公告當選後,檢方依法提起當選無效之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