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王宣晴/台南報導
▲翁茂鍾因造假易服社會勞動被判刑1年10個月確定,今早前往台南地檢署報到入獄。(圖/資料照)
佳和集團前董事長翁茂鍾因炒股遭判刑1年,申請易服社會勞動,卻勾結員警造假時數,被依行使業務登載不實文書罪判刑1年10月確定,翁茂鍾今(7)日上午前往台南地檢署報到,經檢察官訊問後發監執行。
2011年,翁茂鍾因炒作佳和公司股價等案申請易服社會勞動獲准,同年9月25日執行完畢,簽請結案。直到2020年,翁茂鍾的筆記本引爆司法界醜聞,30年來宴飲10多名法界人士,全國矚目,檢方主動查辦翁茂鍾的相關案件,發現他易服勞動的執行紀錄有異,展開調查。
▲翁茂鍾造假易服社會勞動被判刑1年10月,今發監執行。(示意圖/資料照)
檢方追查後發現,翁茂鍾竟在短短9個月內執行完2169小時勞動工作,檢視工作日誌中的勞動內容、當次完成時數以及累積完成時數幾乎都造假,涉嫌勾結當時負責督導的台南市麻豆警分局官田分駐所副所長楊博賢填載不實日期及時間,起訴翁茂鍾、楊博賢2人;台南地院依行使公務員登載不實公文書罪,判翁茂鍾2年2月徒刑。
二審改依行使業務登載不實文書罪判翁茂鍾1年10個月徒刑,最高法院今年11月駁回檢方上訴,全案定讞,台南地檢署檢察官傳喚翁茂鍾今日上午10點到執行科報到,翁茂鍾準時報到,經檢察官訊問後發監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