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詐團不僅在台囚禁、凌虐被害者,還將人賣到緬甸。(圖/翻攝畫面)
警方偵辦「台版柬埔寨詐騙囚禁案」,目前逐漸勾勒出詐騙集團的輪廓,發現該集團不僅在台犯案,還把人賣到緬甸。近日,一名28歲的受害女子逃回台後仍心有餘悸,透露詐團將豬仔關在緬甸「興華園區」,若反抗就會受到一連串的殘酷懲罰。
據《鏡週刊》報導,該受害女子是在今年7月中,被綽號「花姐」的丘姓女直播主、以到泰國幫忙代購精品為由,賣給人蛇集團。受害女子表示,詐團手段非常兇暴,把所有被害者稱為「豬仔」,男豬仔動輒被剁手指、斷腳筋,女豬仔則會被幹部輪姦、逼賣淫,自己也因不聽話慘遭暴行。
她回憶,在園區內,護照及手機都要交給幹部保管,並被逼要簽下工作契約,否則就會遭到毆打或電擊;其中1名男豬仔,就因爲沒有主動交出護照被打,在幹部於宿舍床下搜到護照後,隨即對該男豬仔進行剁指處分。
受害女子表示,「被剁下的手指,幹部竟然逼我撿起來,拿去外面丟掉!」非常冷血、沒人性。不過,此舉也迅速起到「殺雞儆猴」之效,其他偷藏護照的豬仔們,紛紛交出自己的護照保命。
度過人生最恐怖的4個多月後,受害女子終於等到救援,在家屬付了新台幣30萬元贖金後,她順利獲得自由回家。回台後,她也把自己的所見所聞告知警方、做成筆錄,成為關鍵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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