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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苗栗地檢署偵辦賄選案,查出陳姓男子身兼苗栗縣長鍾姓候選人、大湖鄉長傅姓候選人的大湖鄉聯合競選總部主委,涉嫌與丘女、林男行賄遭到起訴。(圖/中央社)
苗栗地檢署在九合一選舉期間,偵辦現金賄選案,查出陳姓男子身兼苗栗縣長鍾姓候選人、大湖鄉長傅姓候選人的大湖鄉聯合競選總部主委,涉嫌與丘姓女子、林姓男子替鍾、傅及謝姓、林姓大湖鄉民代4位候選人賄選,檢方14日偵結,將涉嫌「四合一」賄選的3人依行賄罪嫌提起公訴。對此,鍾東錦競選總部發表聲明,選前競總已表明清廉參選,也要求搭配的候選人不得賄選,將靜待司法調查結果釐清,相信會還競總團隊公道。
苗栗地檢署表示,陳姓男子身兼鍾姓縣長候選人、傅姓鄉長候選人的大湖鄉聯合競選總部主委,陳男與丘女、林男,查賄團隊調查發現,今年11月間,陳男先以每人1千元的對價,交給林男3千元,拜託支持傅姓鄉長候選人;另外,陳男、林男以每人2千元的對價,交付丘女6千元,拜託支持傅姓鄉長候選人、傅姓大湖村長候選人、謝姓大湖鄉代候選人。陳男、丘女再以每人2千元的對價,交付張姓選民一萬元,拜託支持傅姓鄉長候選人、傅姓大湖村長候選人;接著再交付林姓選民4千元,拜託支持鍾姓縣長候選人、傅姓鄉長候選人、傅姓大湖村長候選人、林姓或謝姓大湖鄉代候選人。
苗栗地檢署將涉及「四合一」現金賄選的陳男、丘女、林男三人依行賄罪嫌提起公訴。目前陳男、丘女仍羈押禁見,林男則是5萬元交保。
▲鍾東錦競選總部前執行長徐廷琮回應,陳男買票是個人行為,與候選人無關,靜待司法調查真相。(圖/翻攝畫面)
對此,競選總部前執行長徐廷琮回應,涉嫌買票的陳姓男子是個人行為,只因為他是競選團隊成員被牽連,實在無辜,相信司法調查真相,還團隊公道。
對此,鍾東錦競選總部發表聲明表示,選舉期間,鍾東錦主動發起簽「清廉參政」連署書,呼籲同陣營之里長、村長、鄉鎮市長、代表、縣議員,絕對不能買票,請全體縣民共同拒絕賄選,加上當時各種民調數據皆顯示,鍾東錦遙遙領先其他候選人超過10%~20%以上,不可能拿選舉結果當賭注。
針對苗栗地檢署發布,與大湖鄉競選總部有相關連之賄選案件,該發布內容顯有違偵查不公開及法治國之無罪推定原則,也呼籲特定媒體不應故意帶風向,若有任何人誣陷鍾東錦有涉嫌賄選情事,律師團將立即提告到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