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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妻離家上單身社團外遇猛男「天天要」 夫見激情照怒提告竟敗訴

記者潘靚緯/台中報導

台中人夫指控妻子在臉書社團認識猛男,進一步同居發生性行為,憤而提告求償70萬卻敗訴。(示意圖/PIXABAY)

▲台中人夫指控妻子在臉書社團認識猛男,進一步同居發生性行為,憤而提告求償70萬卻敗訴。(示意圖/PIXABAY)

台中一名人夫指控,妻子在臉書社團「單身單親交友」認識一名猛男,從同居到分手期間,天天發生性行為,他無意間看到LINE的對話與照片,才知道被戴綠帽,氣得提告求償70萬元。遭指控的猛男辯稱,兩人交往前一再確認雙方是單身才開始交往,日前台中地院裁定人夫敗訴。

判決書中,人夫主張妻子與他分居後,今年2月透過臉書社團「單身單親交友」認識一名猛男後,竟開始交往,甚至同居3個多月,期間每天發生性行為,今年7月甚至還跑到他家約會,後來兩人分手,妻子才搬回家,他無意間看到LINE對話與性愛照片,才驚覺妻子出軌,提告求償70萬元,事發後也與妻子離婚。

對於人夫指控,猛男辯稱,今年1月中旬認識女方,由於該社團強調由單身、單親男女組成,兩人剛認識時,已多次確認雙方是單身狀態,女方強調跟前夫個性不合早已離婚,兩人才進一步交往,他認為若女方是已婚女性,怎麼可能與他同居好幾個月。加上兩人今年5、6月因個性不合分手,女方還不斷傳送情人節快樂等訊息,一切都是女方主動聯繫,並非他故意破壞他人家庭,他強調是遭到女方欺騙,因此人夫對他求償並不合理。

台中地院法官表示,人夫主張猛男知道女方是已婚身分,卻未負舉證責任,因此從現有證據來看,猛男是誤信女方單身說詞,不是故意侵害人夫配偶權,最後判定人夫敗訴,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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