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楊佩琪/台北報導
▲黃琪假冒自己是國泰集團千金,還當過律師,連男友的母親都騙。(圖/資料畫面)
才被控假冒律師詐騙藝人狄鶯夫妻30萬餘元,本名黃照岡的「騙扁小子」黃琪,因向男友的母親謊稱自己是國泰集團千金蔡佳玲,又是律師,曾當過檢察官,可以幫忙處理營建糾紛,詐騙3000萬餘元被男友母提告求償。台北地方法院民事庭21日宣判,判決黃琪應賠償2315萬餘元。全案可上訴。
根據判決,黃琪於2018年間,假冒自己是國泰集團千金蔡佳玲,和一林姓男子交往。期間他謊稱自己當過檢察官,現在在開律師事務所。因得知男友母親的家族企業有營建契約糾紛,便宣稱可以幫忙,詐騙保證金2000萬元、「法院費用」1000萬元,共3000萬元。
但其實黃琪不僅沒有律師資格,也非蔡佳玲本人,承攬的訴訟也僅以682萬元用於假扣押。林母發現被騙後,對黃琪提告並求償2317萬餘元。
法官認為,黃琪明知辦理假扣押僅需670萬元,卻詐騙林母高達3000萬元,事後也未返還剩餘款項,因此判決黃琪應賠償2315萬餘元。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