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楊佩琪/台北報導
▲最高行政法院判決湯德宗(左)敗訴確定。(圖/中央社)
《公立學校教職員退休資遣撫卹條例規定》4年前實施後,曾任大法官的湯德宗不滿退休金大減,提起行政訴訟。一審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判決湯德宗敗訴,上訴二審,最高行政法院駁回,全案確定。
湯德宗原為中研院聘任人員,2011年退休,轉任大法官直到2019年9月30日卸任。《公立學校教職員退休資遣撫卹條例規定》於2018年7月1日實施,中研院因此核定湯德宗的退休薪級為770薪點,退休金為月退休,將退撫新制實施前、後的年資合併共28年,因此重新計算、審定其月退休所得。
湯德宗認為,政府重新審定他的退休金,不真正溯及既往大幅削減他先前已獲審定的月退休金額,已明顯違反憲法特設大法官任期保障意旨,牴觸司法院解釋的憲法上信賴保護原則,中研院的處分應違法,因此提起訴訟,確保個人權益也維護大法官審判之獨立。
一審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認為,湯德宗於2018年7月1日前自中研院退休,中研院依退撫新制重新核定,並無違誤,與退休後轉任大法官,取得法律保障大法官部分並無關聯,因此判決湯德宗敗訴。湯德宗上訴,二審最高行政法院認為一審適用法令無違誤,駁回上訴,全案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