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楊忠翰/台北報導
▲林姓按摩師偷拍短裙妹內褲遭判5月徒刑。(示意圖,非當事人/資料照)
台北市1名林姓按摩師,去年7月深夜搭乘捷運時,瞥見穿著短裙的正妹小萱(化名),頓時色心大起,他先拿出手機拍攝對方大腿,還一路尾隨小萱,趁對方搭乘電扶梯時,彎腰偷拍其裙內風光,甚至撩起短裙偷摸小萱大腿內側;高等法院依妨害秘密、性騷擾等罪判林男5月徒刑,得易科罰金15萬元確定。
檢警調查,去年7月22日深夜11時40分,林男搭乘捷運時發現穿著短裙的小萱,隨即拿出手機拍攝對方腿部;後來小萱欲在古亭站下車,林男立刻快步上前,一路從地下3樓尾隨至地下1樓的電扶梯,並開啟手機錄影功能,趁機偷拍攝小萱裙底、內褲等部位,林男還大膽撩起對方裙擺,並撫摸小萱右大腿內側。
小萱驚覺大腿內側遭人觸碰,裙子也被掀起,隨即回頭查看,驚見彎著身體的林男,手中還拿著手機,憤而質問:「你掀我裙子偷拍」,林男眼見東窗事發,立刻刪除小萱裙底風光的影片;小萱認為不應姑息養奸,否則恐有其他女子受害,遂決定打電話報案,警方獲報後趕抵現場,並在林男手機內找到偷拍影片,當場將他逮捕送辦。
林男應訊時供稱,他的確有尾隨小萱,並持手機拍攝對方,但他否認偷拍其內褲,亦未掀起對方裙子,更沒有碰觸小萱身體,只有拍到她的腿部而已;法官勘驗監視器畫面後發現,林男確實刻意蹲低身體,拿手機從下往上拍攝小萱裙底風光,還有掀開小萱裙子及碰觸其右大腿等動作,認定林男罪證明確,遂依妨害秘密、性騷擾等罪判他5月徒刑,得易科罰金15萬元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