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戴玉翔/台北報導
▲110年度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第3批退稅日期為111年12月30日。(圖/資料照)
110年度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第3批退稅日期為111年12月30日,財政部初步統計,退稅件數約7.8萬件,金額約新台幣7.8億元。財政部台北國稅局表示,該局符合第3批退稅案件計1.7萬餘件,退稅總金額達2.6億餘元,平均每件退15294元。
財政部台北國稅局表示,110年度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第3批退稅日期為111年12月30日,該局符合第3批退稅案件計1.7萬餘件,退稅總金額達2.6億餘元。
該局說明,本批次退稅對象為納稅義務人111年5月1日至同年6月30日間,辦理110年度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為繳稅或不補不退及111年7月1日以後逾期申報,經國稅局核定為退稅之案件。納稅義務人於辦理結算申報時採直撥轉帳退稅者,退稅款將於111年12月30日直接撥入指定之金融機構或郵局存款帳戶,採現金退稅者,國稅局將寄發退稅憑單,受退稅人可於112年3月3日前利用金融機構或郵局之存款帳戶提出交換,另退稅金額未滿5,000元者,亦可攜帶退稅憑單、國民身分證、印章,至台灣銀行台北市各營業單位兌領現金。
該局呼籲,為節省納稅義務人領取退稅款的時間,建議可於辦理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時,選擇省時、安全又便利的直撥轉帳退稅,除退稅款可於退稅當日入帳外,更可節省奔波金融機構兌領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