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部今(4)日宣布擴大輸往俄羅斯、白俄羅斯的出口管制範圍,新增有關核能物及雜項、材料及化學品與工具機共52項貨品列入出口管制,以防止台灣高科技貨品出口作為軍事用途,並履行國際合作。
▲經濟部今宣布擴大輸往俄羅斯、白俄羅斯的出口管制範圍,防止台灣高科技貨品出口作為軍用。(圖/翻攝自Google Map)
俄烏戰爭爆發後,美國、歐盟、日本、英國對俄羅斯進行出口管制措施,台灣自去年3月1日起依瓦聖納協定(Wassenaar Arrangement)嚴格審查台廠輸俄產品。經濟部今日修正相關規定,再次擴大限制輸往俄羅斯、白俄羅斯的出口管制範圍。
經濟部說明,為履行國際合作,並避免台灣高科技產品被用於支持兩俄軍事工業產業發展,經濟部去年4、5月對管制分類號碼(ECCN)第3至9類,包括電腦資通、感應器與雷射、航太等57項貨品擴大出口管制。
經濟部表示,此次新增的是第0、1、2類貨品納入出口管制範圍,與歐盟、美國等友盟管制規格一致。
經濟部表示,去年底與公會、廠商舉行座談,就擴大出口管制進行交流,對於專注經營兩俄市場的中小企業,國際貿易局日前已會同貿協主動聯繫提供協助,以降低出口管制對業者的可能影響。
經濟部籲請業者遵循出口管制法令,在出口前做好盡職調查;貿易局強調,相關戰略性高科技產品輸出許可證申請採從嚴審查,原則上不予同意。
經濟部表示,「戰略性高科技貨品種類、特定戰略性高科技貨品種類及輸出管制地區」的「輸往俄羅斯及白俄羅斯高科技貨品清單」,將一併配合有關規定公告實施。
經濟部提醒,業者若有符合「貿易法施行細則」的已預收貨款情形,貿易局將依個案出口最終用途,以及最終使用人是否涉及大規模武器擴散情事,具體審視予以准駁。
此次擴大出口管制的貨品類別,第0類核能物質及雜項,包含警棍等執法打擊武器、腳銬、手銬等執法戒具、拘束衣、電擊手銬腰帶、拷問工具等。
第1類材料及化學品,包含高強度的纖維及絲狀材料、蓖麻毒素、石房蛤毒素海蝸牛毒素(芋螺毒素)、肉毒桿菌毒素、三氟化氮 (NF3)、硝酸銨(包括肥料與混合肥料)、304及316不銹鋼板、磷酸三丁酯、硝酸等。
第2類工具機項目,包含電腦數值控制車床、綜合加工機、電腦數值控制磨床、放電加工機、五軸加工用之複合迴轉工作台、擺動式主軸、控制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