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盧素梅/台北報導
行政院會今(5)日通過「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條例」部分條正條文,將退除役官兵就業穩定津貼列為常態化輔導措施。退輔會指出,參與退輔會職訓的志役願役退伍官兵,依其類別每月可領4000至1萬2000元的津貼,未參與職訓而由退輔會推介到民間單位就業者,依其類別每月可領4000至8000元,期限1年。
▲行政院會今(5)日拍板發放退除役官兵就業穩定津貼。(圖表/退輔會提供)
行政院會今日通過「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條例」第5條之1、第32條修正草案。退輔會指出,自107年7月1日起試辦「促進退除役官兵穩定就業方案」,發給就業穩定津貼,試辦期間成效良好,穩定就業3個月以上人數較試辦前成長82.5%,並縮短新退官兵初次就業尋職時間,提升就業薪資及續留原公司就業比率,有助退除役官兵長期穩定就業,深受肯定。試辦方案將於今年6月30日終止,為穩健推動政策,輔導會將就業穩定津貼列入輔導條例,以法律保障退除役官兵權益,並作為常態化輔導措施。
▲行政院會今(5)日拍板發放退除役官兵就業穩定津貼。(圖表/退輔會提供)
退轉會並表示,此外,同時配合業務實需及考量衡平性,檢討修正輔導條例所定退除役官兵停止及喪失權益之事由。
退輔會指出,本次修正草案通過後將更完善政府對國軍之退後照顧,輔導會將積極向立法院各黨團及委員溝通說明,爭取支持,期望能在今年6月底前,完成修法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