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楊佩琪/台北報導
▲馨亞曾被告侵占時,赴警局說明。(資料照/記者楊忠翰攝)
本名謝儀婷的女藝人「馨亞」,曾自稱6年前,在韓國SM經紀公司接受訓練,當練習生,結果被爆料根本在說謊,朱姓前經紀人並對馨亞提告侵占價值3萬7000萬餘元的打歌服,馨亞則反控朱男及2家媒體妨害名譽。台北地檢署皆偵查終結,雙方均獲不起訴處分。
2022年有媒體爆料,被封為「學生女神」,曾發行過單曲的馨亞,根本沒去過韓國並在SM經紀公司當練習生,朱姓前經紀人也出面指控,馨亞不僅練習生身分是假,還侵占3件,價值共3萬7000餘元的打歌服,因為該些打歌服為公司訂做的,應屬於公司的資產。
對此馨亞則反駁,6年來,她僅拿到幾千元酬勞,打歌服也是她接案費用的一部份,沒有侵占問題,因此也對2家媒體及朱姓前經紀人提告妨害名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