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林昱孜/高雄報導
▲陳男對同事阿涵有好感,假藉討論公事之名邀請她到住處,試圖下藥性侵。(示意圖/翻攝pixabay)
高雄一名擔任保險經紀人的陳姓男子,一直對女同事阿涵(化名)傾心,於前年3月,邀請阿涵到住處討論公事,卻試圖下藥迷昏她;阿涵察覺有異拒絕飲用陳男送上的咖啡及水,並報警提告,陳男坦承犯行,橋頭地院審酌,陳男犯後態度良好,阿涵也替他求情,以藥劑強制性交未遂罪判1年10月徒刑,緩刑5年,全案可上訴。
判決書指出,陳男於前年3月28日下午1時30分許,假藉討論公事為由,邀請阿涵到住處,並在阿涵的水杯及咖啡杯摻入含有Clozapine成分之安眠藥,想趁著阿涵飲用後藥效發作後,強行與阿涵發生性行為。
▲阿涵險些喝下下藥的咖啡或水,所幸機警察覺逃離現場。(示意圖/翻攝pixabay)
阿涵機警察覺有異,並未喝下陳男提供的咖啡與水,並藉機離開現場,自行帶著杯子前往醫院化驗,發現杯中真的驗出安眠藥成分後,前往警局報警提告。
陳男到案後坦承犯行,並積極與阿涵達成和解。橋頭地院審理時審酌,阿涵曾慶幸自己沒有被性侵,希望本案儘速落寞,同意對被告從輕發落、緩刑,且考量陳男有悔意,依以藥劑強制性交未遂罪,判陳男1年10個月徒刑,緩刑5年,並須提供240小時義務勞務、接受2場法治教育,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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