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啓明/台北報導
▲最高法院駁回連男上訴,全案定讞。(圖/資料畫面)
新北市八里區公所一名連姓課員,在2012年間審核「台北港特定區區段徵收開發公共工程案」殯葬補助案時,與負責開挖無主墳的廠商共謀以「豬骨混摻人骨」,混充裝填成6104具「假死人」,向國庫詐騙遷葬補助款1628萬餘元,連男藉此收賄55萬元,法院一、二審均將他重判12年有期徒刑,案經上訴,最高法院今(12日)駁回上訴定讞。
判決書指出,新北市地政局2011年間辦理「台北港特定區區段徵收開發公共工程案」,2012年開挖八里廖添丁廟後方土地時發現大量無主墳,因此暫停施工,轉由當地八里區公所民政課辦理「新北市臺北港特定區區段徵收開發案範圍內有(無)主墳墓遷葬勞務採購案」,由連男負責招標。
當時由某公司得標後,該公司林姓負責人為了詐領遷葬補助,要求工人在市面上收購豬骨,曬乾後再混合人骨烘烤,之後拍照錄影偽造施工紀錄,因而浮報骨骸數量,最後由連男驗收放水通過,總計混充裝填成6104具「假死人」,向國庫詐騙遷葬補助款1628萬餘元,連男藉此收賄55萬元。
案經業者自行向檢調單位自首,檢調執行搜索時,於三芝、八里等地的納骨塔分別搜出骨灰罐84座與骨灰罐297座,另外也扣得骨灰袋6110座;法院一、二審均將連男重判12年有期徒刑,另外業者則分別獲判緩刑與3年不等刑度。連男上訴第三審,最高法院今(12日)駁回上訴定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