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潘靚緯/台中報導
▲台中知名餐飲業者「江小漁鴛鴦酸菜鍋」,囤積39噸過期巴沙魚改標銷售給消費者,業者今發表道歉聲明,表示願退費5倍賠償。(圖/中央社)
台中市知名連鎖餐飲江小漁酸菜魚鍋系列的「江小漁鴛鴦酸菜鍋」、「水貨烤魚火鍋」,遭台中市政府衛生局查獲在明知巴沙魚過期的狀況下,仍以「重新貼標」方式,在中部4家分店販售供消費者食用,事件爆發後,業者始終神隱不願出面,17日在消保官要求下,威晶國際企業有限公司發表道歉聲明,承諾自110年4月1日至112年1月13日間消費的民眾,只要提供購買證明,願意退費5倍作為損害賠償。
▲▼在消保官強力要求下,威晶國際企業發表退費聲明,自110年4月1日至112年1月13日持店內消費發票,賠償5倍金額退費。(圖/翻攝畫面)
台中市政府法制局長李善植表示,食安問題是市府十分重視的事項,消保官接獲食安處通報後,與業者數次溝通,要求業者拿出誠意解決,向消費者道歉並賠償。
業者17日發表退費聲明,坦承在產品的製程與管理上,確實出現瑕疵與疏漏,向社會大眾致上最高歉意。對於加盟商及消費者權益受損,「本公司在此認錯道歉,並積極配合檢調衛生相關單位調查,立即將原物料全面下架、回收、銷毀,盼能消彌社會大眾及消費者疑慮。」。
只要是自110年4月1日至112年1月13日間,曾到在台中公益、台中大墩、埔里及員林等店,曾食用魚品之消費者,只要能提供購買證明(如紙本發票、電子發票、刷卡資料等)可資證明曾消費魚品者,即賠償5倍之損害賠償。
另外,消費者若因食用過期魚肉而致身體受損者,只要提供就醫、診斷或其他損害等相關證明,即賠償消費者所損害額5倍的賠償及醫療費用1倍的精神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