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謝宛真報導
▲女子上網控訴店家刈包有蟑螂蛋,卻始終拿不出證據。(示意圖/資料照)
現代人喜歡公審店家,但亂指控可是會吃上官司!台中一名余姓女子吃刈包時發現不明物體,將照片上網公審,未料被管理員刪文,她氣得再PO一次並加碼指控「加蟑螂蛋?」同時公布店家名稱,結果被店家提告。法院審理後,發覺余女說法前後不一,確實可疑,去年刑事判3個月有期徒刑後,本月民事部分再判賠8萬元,還要沒收手機。
判決書指出,2021年2月6日下午4點多,余女在臉書社團「龍井之鄉」貼出4張刈包照片,並寫下「圖片割包中之黑色不明物體為何?」等文字,沒想到被社團管理者刪文,余女不甘心,不到半小時又再發一次照片,同時寫下「加蟑螂蛋?不刪我文覺得還好,刪除了我覺得是不想對消費者負責嗎?我們吃下肚的都是什麼?」並曝光店家名稱。
當下社團管理員建議余女,應直接向店家反應而不應利用網路公審,但余女繼續在貼文底下留言表示「但應該讓大家知道自己吃了什麼,難道不應該」等文字,這篇貼文也就在擁有3萬多名成員的臉書社團引起關注,網友紛紛留言「蟑螂蛋」、「很像那個蛋」等語,還有人留下驚恐流汗貌的貼圖表達驚訝。
▲余女在擁有3萬多名成員的「龍井之鄉」臉書社團發文公審刈包店。(圖/翻攝自臉書)
事後店家得知此事,憤而提告,案件審理時余女稱自己不知道如何聯絡店家,因此才在「龍井之鄉」臉書社團貼文,希望店家知道此事,她堅稱自己沒有影射,黑黑的不明橢圓形物體就是蟑螂蛋,拍完照就把刈包丟掉了。
此外,余女先是稱刈包自己買的,後又改口是許姓同事買的,但堅持不提供許姓同事資料,也不希望檢警去找該名同事查案,亦無法證明照片中的「蟑螂蛋」是否在購買時就有;余女後來還稱自己發文時有吃安眠藥,做什麼都不知道,卻提不出任何服用安眠藥的證據,法官審酌則發現,余女PO文當下還能在底下與管理員留言對話,明確清晰的表達對刈包的不滿。
台中地院審理後,認為余女的貼文確實惡意中傷店家商譽,會讓看到貼文的網友對該店商品產生食物不潔、衛生環境不佳,以及刈包店漠視消費者權益之觀感及聯想,刑事部分依妨害信用罪判處3個月有期徒刑,得易科罰金,還要沒收余女發文的手機;民事部分則判賠精神撫慰金8萬元,全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