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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眾指控花園夜市買草莓塔,被攤販老闆娘罵「去吃窮人吃的東西」、「破X」。(圖/翻攝自 爆料公社)
台南花園夜市25日初四晚間發生一起口角衝突,一名女網友在草莓蛋糕攤販買完草莓塔後,疑因站在攤位前影響生意,被老闆娘趕人,還被老闆娘辱罵「去吃窮人吃的東西」、「破X」,對此,老闆娘今(28)日發文指出,因民眾在攤位摔蛋糕要求退款,當下情緒控管不佳才會說出難聽的話,對於辱罵引起觀感不佳,她深感抱歉,也希望能得到當事人的諒解。
當事人27日在《爆料公社》發文指出,「跟你消費完不能站在攤位旁邊?看到下組客人來立馬翻臉趕人?還說我們寒酸吃不起?最後還罵人破麻!看不起人還說『去甲善甲狼欸東西啦(去吃窮人的東西)』」女網友要大家評評理,「究竟是誰沒素質?」還貼出一段8秒的現場影片表示,「影片拍攝者為店家兒子」還上傳到抖音。
貼文、影片引發熱烈討論,草莓蛋糕攤販老闆娘今日發文表示,「謝謝大家的批評跟指教我都有看到,也會虛心接受跟檢討自己的言行舉止」,並說明「我只是養家糊口的小攤販,一開始是買家消費完畢,後面有客人進來看,我請買家先讓讓,或許買家誤以為我在趕她,她就把蛋糕摔在我攤位上並說要退款(我也有退她),我當下情緒控管不當被激怒,才發生影片內容無論如何,罵人就是不對,但我有深深的檢討我自己當天確實言行過分」。
老闆娘表示,親友有指責她說出「去甲善甲狼欸東西啦(去吃窮人的東西)」這種話很不好,「我也有再次檢討自己,俗話說說者無心聽者有意,我沒有要鄙視任何人的意思,卻說出了會傷害到別人的話,為此我也向這些聽到,或看到觀感不佳的人道歉」。
老闆娘表示不論前因後果,自己罵人就是不對,希望能取得當事人的諒解「如果她願意,我希望以做公益的方式,換取她的原諒,最後再一次向這位小姐,及其他造成不舒服觀感的人說聲抱歉,我會虛心檢討自己,謝謝大家」;台南市警五分局和緯派出所指出,目前雙方未提出告訴,如有提告將依規定受理。
▲攤販老闆娘發長文致歉,自認情緒控管不佳,盼能得到當事人諒解。(圖/翻攝自 爆料公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