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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捷連收2「殺人恐嚇信」!警追IP源頭曝光 今年至今已恐嚇6次

記者林意筑/台北報導

北捷客服信箱收到「在車站月台放置炸彈」的恐嚇信件。(圖/翻攝畫面)

▲北捷客服信箱收到「在車站月台放置炸彈」的恐嚇信件。(圖/翻攝畫面)

台北捷運接連兩天收到恐嚇信,對方在信中揚言,將在捷運車站月台放置炸彈,甚至隨機殺人。對此北市府強烈譴責惡意行為,經警方經介入偵辦後,目前已迅速掌握嫌犯IP位置,並查出發出恐嚇信的IP位置為境外VPN跳板,發現嫌犯身分為一名曾在台灣就讀大學之陸籍男學生,不過目前該男已在境外。

27日上午7時24分,台北捷運客服信箱接到在「在車站月台放置炸彈」的恐嚇信件;28日上午7時2分又再次接獲恐嚇信,沒想到,這次的恐嚇信中甚至揚言將隨機殺人。對此北捷表示,立即通報行控中心並完成向警方報案,全線車站人員配合警方加強警戒,並加強廣播注意可疑人、事、物,目前營運正常。

北市捷警隊27日起,派員地毯式逐一搜索檢查各捷運站。(圖/翻攝畫面)

▲北市捷警隊27日起,派員地毯式逐一搜索檢查各捷運站。(圖/翻攝畫面)

警方接獲報案後表示,此2案犯案手法均係於北捷公司網站客服信箱撰寫恐嚇信件,警方迅速掌握IP,經查所使用之IP係屬境外VPN跳板,依據其恐嚇手法、方式,研判對象為一名曾在台灣就讀大學的陸籍男子,自2023年起至今已以同樣手法恐嚇多達6次,均針對北捷而來,目前該男已在境外;現全案已報請檢察官指揮,與刑事警察大隊科偵隊、刑事警察局共同偵辦。

捷運警察隊表示此類透過網路言論恐嚇手法,不排除係惡作劇意圖造成捷運乘客恐慌,警方呼籲民眾接獲是類訊息,無須過度恐慌,捷運警察隊呼籲,刑法第151條規定,以加害生命、身體、財產之事恐嚇公眾,致生危害於公安者,可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隨意轉發散播是類訊息,亦可能觸犯社會秩序維護法第63條規定,散布謠言,足以影響公共之安寧者,可處3日以下拘留或新臺幣3萬元以下罰鍰,民眾切勿以身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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