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中心/綜合報導
近日台中一名謝先生收到一張「烏龍罰單」!去年11月底謝先生收到超速罰單,但裁決書內無附違規照片,經申訴要求提供照片後,但竟發現上頭違規的車輛不是自己的車。光是外觀顏色就與謝先生的愛車完全不同,且車牌模糊不清也無顯示車速,讓謝先生好無奈,質疑執法機關沒有嚴格把關。
▲示意圖,與當事者無關。(圖/攝影者chia ying Yang, flickr CC License)
根據《蘋果日報》報導,謝先生去年收到的違規罰單,指他在2013年9月24日於國道3號超速,罰鍰4千5百元,卻沒附照片。經申訴後,終於在1月中收到,但自己的愛車明明是白色轎車,照片上竟是一輛完全不相符的藍色廂型車,這讓謝先生大呼好誇張。
台中市交通事件裁決處表示,並不知道舉發單位「國道公路警察」提供的是否為正確資料;而國道公路警察大隊表示,是人員的疏失導致附錯違規照片,已將正確的照片重新送請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