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游承霖/新北報導
▲民眾拍下違停車輛檢舉,卻未通過。(圖/翻攝畫面)
新北市有民眾日前路過新北市中和地區,發現一部休旅車,違規停在人行道上,讓行人必須繞道通過,於是拍下照片檢舉,未料,卻收到「違規態樣不明確」不予舉發的通知,讓他氣得貼上PTT抱怨,對此,中和警分局表示,該位網友檢舉的是「駕車行駛人行道」,由於只檢附照片,因此無法證實休旅車開上人行道,至於「車輛停放在人行道」的違規事項,不屬於民眾可以檢舉的事項中,因此才不予舉發。
據了解,原PO上(1)月6日晚間8時許,路過中和區中山路二段時,發現一部橘紅色休旅車,誇張地斜插在人行道上,於是拍下照片檢舉,未料,近日卻收到警方來信通知「違規態樣不明確」不予舉發的通知,讓他氣得貼上PTT質疑。
▲橘紅色休旅車違規停在紅線上。(圖/翻攝畫面)
貼文一出也引起網友討論,紛紛留言「因為照片看不出來是『行駛』人行道啊」、「你檢舉錯法規了吧」、「有違規無法檢舉,感謝OPPO推動行人地獄」、「填對違規項目是最基本的」、「這種要打110請警察現場開單,民眾不能檢舉」。
對此,轄區中和警分局也做出回應指出,檢舉人檢舉違規態樣為「駕車行駛人行道」,因此必須檢附駕駛開車上人行道的動態影片,舉證「開車上人行道」的行為,並經審認為違規要件事實明確才算成立。
警方也指出,另外根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7-1條規定,違規停放車輛在人行道未列入民眾得檢舉範圍,因此不能透過檢舉系統檢舉,民眾可打110報案,請警察到場查處。若民眾如果檢舉不舉發結案,也可以打電話給承辦人釐清原因。
▲原PO貼出警方回復不予舉發的回信。(圖/翻攝畫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