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李忠憲/台中報導
▲人妻努力做試管嬰兒求子,丈夫竟偷吃女同事,同居還產子。 (圖/Pexels)
潘姓女子與黃姓男子婚外情,同居還生下小孩。黃妻得知後決定離婚,主張自己10年婚姻做5次試管嬰兒,最後卻是丈夫出軌,對潘女求償80萬元。法院認為,潘女侵害配偶權明確,已在答辯狀致歉,求償金額過高,判賠30萬元。全案可上訴。
黃男前妻向法官表示,她和黃男結婚10年,108年潘女到丈夫的公司上班,明知他已婚,竟從109年4月開始交往、同居,2人發生性行為甚至懷孕產子。潘女還和丈夫互訴愛意,要求他刪除妻子照片、離婚等。
她還說,與丈夫10年婚姻,自己就做過5次試管嬰兒療程,身心都承受莫大痛苦。之後卻發現丈夫出軌,還與小三生小孩,內心痛苦不堪,最後離婚收場,因此向潘女80萬元精神慰撫金。
潘女雖承認確實有跟黃男婚外情,也懷孕產子,但質疑黃前妻在109年9月就已經知情,認為她超過2年才提告,請求權已消滅。
法官審理後認為,潘女與黃男交往已逾越一般男女分際,破壞對方婚姻,侵害情節重大。另外,黃男前妻110年1月雖傳訊給潘女說,「你們的事我很早就知道,也私下做了調查」。但綜觀前言後語,實無法推知黃前妻說「你們的事」所指為何,認定其請求權並沒有超過時效。考量黃的前妻結婚10年,參酌雙方職業收入、侵害程度,且潘女已經在答辯狀中向黃前妻道歉,認為其求償80萬元過高,判潘應給付黃前妻3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