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委提案,替代役備役比照後備軍人,意圖避免勤務召集者,將明定處罰規定。內政部役政署今(6)日說,修法通過,將有助提升替代役備役召集作業,強化召訓量能,將積極配合立法院修法。
▲為防替代役逃避召集,立委提案修法明定處罰規定。(示意圖/資料照)
媒體報導,替代役備役召訓率偏低。役政署透過新聞稿指出,民國110年度共17個需用機關,有6個機關辦理替代役演訓召集,包括役政署、警政署、移民署、消防署、矯正署、退輔會,有11個需用機關未辦理召訓。
役政署說,經內政部積極協調後,112年預定召訓4000人,較111年增加1000人,全部17個機關都將配合辦理召訓,以強化替代役備役召集量能。
另外,役政署表示,民進黨立委羅美玲、湯蕙禎提案,增訂「替代役實施條例」第55條之5條文,對於意圖避免替代役備役召集,或無故不參加平時演訓召集的行為,明定處罰規定,將有效杜絕逃避召集的行為。
役政署說,立委提案修法,明定處罰規定,是比照後備軍人勤務召集,對於非常事變或戰時意圖避免召集服勤者,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意圖避免演訓召集者,處1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新台幣9萬元以下罰金。
役政署說,修法通過後,將有助提升替代役備役召集作業,並強化替代役備役役男召訓量能,將積極配合立法院完成修法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