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潘靚緯/台中報導
▲台中一名老師指控學校未移除龍柏「雄毬果」,導致她吸入造成呼吸道受傷出血,向校方及教育局求償536萬敗訴。(圖/翻攝自維基百科)
台中市一名何姓高中生物教師聲稱因為吸入校內種植龍柏的「雄毬果」,導致呼吸道受傷出血,向學校請公假療養,學校卻僅准請病假,她怒而提出國家賠償,向中市教育局及校方索賠536萬。校方表示,未曾聽過雄毬果傷害呼吸道的類似事件,此事屬不可抗力。法官認為,何姓老師未舉證學校對龍柏有管理疏失,也無法舉證咳嗽是吸入雄毬果導致,判決老師敗訴。
何姓老師表示,2018年2月進入校園,經過門口的龍柏樹,感覺到吸入異物感劇烈咳嗽,之後竟咳出龍柏樹的雄毬果碎片,喉嚨遭刮傷出血,聲音沙啞無法長時間說話,向學校請公假療養,校方卻只核准病假,何師認為請長期病假會影響考績,於是向教育局反映。
▲何姓女老師主張吸入龍柏雄毬果導致呼吸道受傷,請「公假」療養,校方卻僅核准「病假」,她怒告校方及教育局求償536萬。(示意圖非當事人/資料照)
根據《自由時報》報導,何姓老師認為,她申請公假符合教師請假規則,卻遭校方刁難,侵害她的請假權及健康權,教育局未盡督導之責,應賠償150多萬。學校部分,由於校方沒修剪龍柏樹枝,未設置警告標誌,讓龍柏雄毬果隨風飄,管理有缺失,應賠償醫藥費共386萬元。教育局答辯表示,,請假是校長權責,教育局無監督權,校方則辯稱未曾聽過類似事件,否認欠缺管理,拒絕賠償。
台中地院認為,校方並沒有不准假,而是對公假還是病假有異議,且不論哪種假別,都能休息療養,何師提出因無法休息導致健康惡化的說法「顯屬無稽」,校方無不法侵害老師權益,教育局也無責任,不須賠償。
法官認為,何姓老師僅對雄毬果可能對人造成的危害,提出簡報,但缺乏證據及文獻佐證,校方未設警告標誌,並無管理缺失。另外,何師僅提供龍柏樹結毬果照片,無法證明她是吸入毬果引發咳嗽,何師向台中中高分院提起再審之訴,台中高分院駁回,她又提再審仍被駁回,可再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