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簡浩正/台北報導
▲室內口罩2/20將解禁。(示意圖/記者陳弋攝影)
新冠疫情雖然持續,不過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從疫情趨勢及醫療量能評估,也決定鬆綁口罩政策。指揮中心指揮官王必勝在今(9)日的記者會上宣佈,針對室內口罩規定放寬規劃。將區分為「指定場所」、「特殊情境」、「其餘室內場所」等來決議放寬是否佩戴口罩;校園部分則依教育部與衛福部規劃,另有規定。此室內口罩令鬆綁,為2020年12月1日實施「秋冬防疫專案」八大類室內場所強制戴口罩後,迄今相隔801天後開放。
▲王必勝說明室內口罩將解禁規劃。(圖/記者簡浩正攝影)
王必勝說,新冠確診個案數上週雖有上升,但目前已連6天下降且幅度大,推測之前病例上升和春節通報有關。專責病房使用率也連3天下降,將調整開設比率,以不影響其他疾病治療為原則;另,也跟各部會也完成溝通,因此宣布新制。
指揮中心將從2月20日起實施室內口罩放寬規定,醫療照護、公共運輸等指定場所「應戴」口罩、人潮擁擠等特殊情境則「建議」戴口罩、其餘場所「自主」戴口罩。
仍應全程戴口罩的醫療照護機構包括醫療、醫事、老人福利、長期照顧服務、榮民之家、兒少服務及身心障礙福利機構等;公共運輸及特殊運具則包括雙鐵、捷運、客運等車廂、船舶和航空器等運輸工具以及場站。但如需飲食、拍照或不適合戴口罩的檢查、治療或活動,則可不戴。
不過,雖此新制2月20日上路,但各級學校、幼兒園、課照中心、補習班、托嬰中心等,則要等開學後先加強相關防疫措施,得等到3月6日才會實施新措施。
▲指揮中心今宣佈開放室內口罩規定。(圖/指揮中心提供)
指揮中心今日表示,經考量國內疫情逐漸平穩,醫療量能充足,且已進行跨部會溝通研議,經綜合評估後,如疫情持續穩定可控,自2月20日實施以下室內戴口罩放寬之通案性規定,相關說明如下:
一、於以下指定場所之室內空間須按規定全程戴口罩。包括:
(一)醫療照護機構:醫療、醫事、老人福利、長期照顧服務、榮譽國民之家、兒童及少年服務、身心障礙福利機構(詳如附件)。
(二)公共運輸及特定運具:車廂、船舶、航空器等運具及場站(詳如附件)。
得於上列指定場所不戴口罩之例外情形:飲食、拍照、不適合或無法戴口罩之檢查、治療或活動。
二、下列特殊情境建議要戴口罩:
(一)有發燒或呼吸道症狀。
(二)年長者或免疫低下者外出時。
(三)人潮聚集且無法保持適當距離或通風不良之場合。
(四)與年長者或免疫低下者(尤其是未完整接種疫苗者)密切接觸時。
三、其餘室內場所、室內空間,由民眾自主決定戴口罩
四、上述放寬措施為通案性規定,相關細節得另依主管機關規定辦理。
指揮中心指出,有關各級學校、幼兒園、課照中心、補習班、托嬰中心等,則依教育部及衛福部規劃,開學後先加強相關防疫措施,如疫情穩定,自3月6日依指揮中心通案性規定,實施校園及托育場所室內口罩放寬。指揮中心提醒,民眾仍應持續落實肥皂勤洗手、咳嗽禮節等個人衛生好習慣,保護自己也保護他人,共同維護國內社區安全。並籲請尚未完整接種COVID-19疫苗的民眾,儘速完成接種,保護自身及親友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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