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韋帆/台北報導
▲一名台商欲分年贈與房子給妹妹,激省95.6萬,過程中地政士給了更好的做法。(圖/翻攝自pexels)
贈房有技巧,稅務沒煩惱!一名大陸台商以分年贈與方式,利用每年244萬免稅額,打算分五年送給妹妹價值1200萬的房子,這樣的分年贈與方式,相較一次性贈與過戶,就可省下95.6萬贈與稅!
台商之前已經辦理過一次贈與,今年回家歸台過年,再辦理第二次贈與,其實妹妹也沒打算全都讓哥哥贈與,於是將自己原本持有的房子出售,打算第二次哥哥贈與完持份後,剩下的直接用購買的方式買下。
協辦的土城正業地政士事務所所長鄭文在看完這做法後,直接喊卡,他說,「其實妹妹已經售屋,且願意以購買的方式買下其它持份,原有的贈屋計畫應有所調整,這樣不用多過戶一次,還省下一筆代書費用!」
鄭文在解釋,目前哥哥持份4/5,妹妹1/5,依照兄妹的邏輯,是打算哥哥再贈與妹妹1/5,接著妹妹再買下剩餘的3/5,如此一來,就必須先辦理一次贈與1/5持份的過戶,接著再進行買賣過戶,等同要辦理兩次過戶。
事實上,想要達到同樣效果,只要妹妹直接向哥哥購買剩餘的4/5持份即可,不足的244萬,直接主張債務免除,這樣只要一次過戶就可以完成,還省下一次的代書辦理費用。
而且,房屋一次登記完成,妹妹可符合重購退稅原則,又可省下房地合一稅,等於妹妹一口氣省下兩筆費用!
不過,由於妹妹原本的自有房屋需要到4月才能完成過戶,房屋價金才能入袋,哥哥又問,「到時候我沒時間回台灣該怎麼辦呢?」
鄭文在表示,「只要簽授權書予媽媽或其他親戚協辦即可,免回台!」
鄭文在說,房屋買賣過戶涉及的稅法、遊戲規則相當多,一般人或許無法全面了解,建議先諮詢專業且可信任的地政士,才能省時、省力又省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