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佳鈴/苗栗報導
▲警方不斷宣導勿酒駕,仍有駕駛將生命視為無物,酒駕硬上路害人又害己。(示意圖-非當事案件/資料照)
苗栗縣傅姓男子去年3月份載著八歲大的兒子還酒駕,深夜撞上路邊的車輛導致八歲兒傷重不治。該名酒駕父親被依酒駕致死罪起訴,苗栗地院法官審理後,依酒駕致死判處酒駕父親有期徒刑1年10個月,緩刑四年。
該名酒駕父親於事發當天晚上6點,騎機車載著兒子到朋友家中喝酒,喝完酒後還要續攤,騎到頭屋一處宮廟再喝,不過返家時就沒這麼好運,當時喝得醉醺醺的,車上載著一名年僅8歲大的兒子,喝到醉茫茫連騎車都東倒西歪,也因酒醉降低注意力,失控撞上停在路邊的貨車,車上的兒子重摔當場不治。
8歲男童傷勢嚴重,因重摔導致頭部外傷合併顱骨開放性骨折、腦挫傷,到院前已經失去生命跡象,最後經醫護人員奮力搶救仍回天乏術。檢警發現,傅男經抽血檢查後,血液中酒精濃度值為0.2342%,明顯酒駕。該名酒駕父親被依酒駕致死罪起訴,苗栗地院法官審理後,依酒駕致死判處酒駕父親有期徒刑1年10個月,緩刑四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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