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吳康瑋/台北報導
▲嘉義縣府指出,民眾只要111年度入住縣轄內護理之家或養護中心,全年超過90天以上,且最近一年所得稅率未達20%的民眾,最高可補助6萬元。(圖/資料照)
政府發現金!111年度「住宿式機構服務使用者補助方案」受理期限至112年3月1日止,嘉義縣政府提醒,只要於111年度入住縣轄內護理之家或養護中心,全年超過90天以上,且最近一年所得稅率未達20%的民眾,最高可補助6萬元,可洽各類住宿長照機構或到衛生局申請,將有專人為您服務。
衛生局長趙紋華表示,嘉義縣雖然是全國老年人口比率最高的縣市,但自縣長翁章梁上任以來,持續原有的長照2.0政策,更推出在地且符合民眾需求的創新長照服務,包括管路安心計畫、到宅訓練外籍看護工計畫及長照向下扎根計畫,均獲得良好回應。
此外,為減輕長照使用者家庭經濟負擔,嘉義縣配合中央「住宿式機構服務使用者補助方案」,媒合各住宿服務機構,提供代收申請服務,只需準備長輩存摺、身分證影本及印章至機構填寫申請書,均可由機構代收並轉送衛生局申請,程序簡化便民。
衛生局說明,111年曾經使用住宿式機構服務者,只要同時符合三項條件,最高可申請補助6萬元:一、入住機構類型為一般護理之家、精神護理之家、老人福利機構(除安養床外)、身心障礙機構、兒童及少年安置及教養機構(依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委託安置且領有身心障礙手冊/證明者)及機構住宿式服務類長期照顧服務機構等。二、入住天數:11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自費入住天數達90天。三、所得稅率:最近一年所得稅率未達20%者。
「111年度住宿式機構服務使用者補助方案」申請期限到3月1日止,符合申請條件鄉親,可洽機構詢問,已申請者如經審查符合補助條件,將以電話方式專人通知入帳,相關疑問或任何長期照顧問題,都可電洽嘉義縣長期照顧管理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