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洪正達/高雄報導
▲施女不甘心憤而剪破男友內衣褲,法官判她要拘役10天冷靜。(示意圖/Pixabay)
高雄施姓女子因男友花心憤而提分手,但她氣不過,兩天後又回到男友家將男友的內褲及褲子一一剪破,男友回到家當場崩潰報警,案經高雄地院審理後,施女認罪,當庭怒嗆「我花錢買的為何不能剪?」,但法官告誡她已觸犯毀損罪要拘役10天,得易科罰金,全案還可上訴。
判決指出,施女原先和男友同居,2022年1月間因認為男友花心提分手,並搬出兩人愛巢,不過施女心有不甘,認定男友另結新歡,於是趁著男友出門又返回住處發洩,一進門就拿起剪刀剪破男友的內衣內褲,再拍下「罪證」傳給男友看,男友一發現後趕回家,不過施女已離去,男友只能報警提告。
法院審理時,施女坦承一切都是她做的,又嗆男友「內褲和褲子都是我花錢買的,那是我的東西,為什麼不能剪?」,但法官認為施女買的內衣褲已贈送男友,等於宣告男友對於這些內衣褲的所有權,因此已構成毀損罪,要她拘役10天,但得易科罰金,可再上訴。
★ 不良行為,請勿模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