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楊忠翰/新北報導
▲林男與中華電信林姓女業務經理合作申辦3525支iPhone手機。(圖/翻攝自Pixabay)
新北市1名林姓男子,7年前與中華電信公司林姓女業務經理合作,並利用企業客戶購機免預繳優惠方案,一舉申辦1389組手機門號,藉以取得3525支手機,再低價轉賣給通訊行牟利,中華電信公司據此提告求償,新北地院判林男應賠償1764萬9952元,全案仍可上訴。
檢警調查,2016年4月至2017年8月間,中華電信推出企業客戶購機免預繳優惠方案,林男獲悉後成立1人公司,並以購買iPhone手機研發無線充電器為由,透過林姓女業務經理申辦1389組門號,並取得3525支iPhone手機,再低價轉賣給2間通訊行牟利;2017年9月間,林男無力再繳高額通信費,再找上林女延後2個月繳款期限,中華電信公司驚覺受騙,隨即派員報案並提告。
去年6月間,新北地院依共同詐欺取財罪判林男1年8月徒刑,林女則被判1年4月徒刑;至於民事部分,新北地院判林男必須賠償中華電信公司1764萬9952元,林女因已過追訴時效拒絕給付,法官認為有理,全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