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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漁夫狂叩110:我被綁架!半小時後爛醉走進派出所 讓警方全無言了

記者游承霖/新北報導【2/19 15:24 發稿 | 17:53 更新:新增影音 】

黃男喝得大醉胡亂報案。(圖/翻攝畫面)

▲黃男喝得大醉胡亂報案。(圖/翻攝畫面)

新北市蘆洲分局日前接獲報案指出,八里龍形碼頭傳出綁架案,當下由所長親自帶隊趕赴現場,但四處尋找未發現異狀,回電報案人,他卻改口說說在關渡橋下遭綁,隨後甚至關機,正當警方四處焦急找人時,報案的黃姓男子卻喝得酩酊大醉,走進派出所,宣稱遭到綁架,警方追查後這才發現,黃男在淡水河邊釣魚喝酒取暖,卻喝得大醉胡亂報案,讓眾人一陣傻眼,而黃男也將為他的行為負責,依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函送裁罰。

據了解,69歲黃姓男子平時以捕魚維生,上週日(12日)晚間8時許,前往八里區淡水河邊釣魚時,因夜間天氣寒冷,喝酒取暖,卻喝得太多,產生幻覺認為自己遭綁架,於是打電話向警方求助,語焉不詳地向警方表示「被人綁架!快來!衛星定位!車站被人綁架」,警方不敢大意,由龍源派出所長陳協村親自率員前往尋找,後續撥打電話給黃男確認地點時,黃男卻先是宣稱在龍形碼頭,隨後又稱在關渡橋下,接連變了數個地點,事後黃男甚至還將手機關機。

正當警方在淡水河邊四處尋找時,黃男卻在報案後約半小時,搖搖晃晃地走進龍源派出所中,向值班警員表示,自己遭到綁架,但警員見他語無倫次,身上又無受傷,他卻喝得太醉語焉不詳,只好等他酒醒,後續進一步詢問,這才發現黃男原來是天冷喝多了,誤以為遭到綁架,才會拿手機胡亂報案,讓警方一陣傻眼,事後黃男也被依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第85條第3款「故意向該公務員謊報災害者」函送士林地院簡易庭裁罰,將面臨拘留或1萬2千元以下罰鍰。

蘆洲警方呼籲,飲酒後不勝酒力時有所聞,自制力下降情形下易產生糾紛或衝突等情事,且泥醉後脫序行為,易造成觀感不佳或浪費社會資源情形,請民眾理性飲酒,保護自己也保護他人。

警方將黃男逮捕。(圖/翻攝畫面)

▲警方將黃男逮捕。(圖/翻攝畫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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