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游承霖/新北報導
▲鍾男前來新北分署辦理分期付款。(圖/翻攝畫面)
新北市一名鍾姓男子,去年5月宿醉騎車辦事情時,遇上警方攔檢,想起朋友曾說過「如果被攔檢急著離開,可以拒絕酒測,不理會警察」,考量朋友的父親是警察,因此採用朋友說法,決定拒測挨罰18萬元,案件移送至法務部行政執行署新北分署後,月薪僅3萬的鍾男在父親勸說下,前往分署辦理分期繳納。
據了解,30歲鍾姓男子去年5月8日與友人相約喝酒到深夜12點多,隔天下午3時許,心想酒退了,於是騎車外出辦事情,行經板橋環河西路四段時,因身上仍有酒味,遭到警方臨檢,鍾男突然想起朋友曾說過「如果被攔檢急著離開,可以拒絕酒測,不理會警察」,考量朋友的父親是警察,他的言論或許可信,於是當下選擇拒測挨罰18萬元,機車還被當場扣留,無奈之下,只好招計程車去處理急事
鍾男事後找上朋友時,提及酒駕一事時,朋友這才補充「拒絕酒測後,當天還要去找鑑定機構檢測,然後去申訴,作為申訴之證明」讓鍾男頓時無言,也未去檢測並提出申訴。
全案經移送新北分署後,執行官發現鍾男除18萬欠款外,另有滯納停車費及工本費16筆、違規停車罰鍰13筆、未繳納ETC通行費罰鍰3筆、未依限期檢驗車輛罰鍰1筆,金額合計1萬9千餘元,加總近20萬元。
鍾男在父親勸說下,前往分署辦理分期付款時坦言,因疫情關係,工作難尋,收入不穩定,最近才在父親開設之水果行幫忙開車送水果,月薪3萬餘元,還要繳納車貸,手頭吃緊。
分署人員考量鍾男經濟狀況後,同意讓他分為40期繳納,每期繳納5千元,鍾男臨走之際也懊悔地表示,這次拒絕酒測被重罰,對其生活及經濟造成嚴重壓力,已經得到教訓,再也不敢酒駕了,將來只要身上有酒味都會改搭大眾交通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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