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楊忠翰/台北報導
▲柯姓郵差偽造住戶簽名挨告。(示意圖,非當事人/資料照)
新北市1名柯姓郵差,先前運送包裹至黃姓男子住家,但對方並不在家,他為了便宜行事,竟偽造黃男簽名,並將收據交回郵局;黃男返家時發現,住家門口多了2件包裹,隨即致電詢問郵局,全案才得以曝光,事後黃男決定報案並提告,士林地檢署依偽造文書罪予以柯男緩起訴處分。
檢警調查,去年9月2日上午時分,柯姓郵差前往黃男住家,按電鈴發現無人在家,無法領取包裹,他便在投遞簽收單寫下黃男名字,佯裝是本人領取包裹,並將2件包裹置於黃男住家門口,再將偽造的簽單交回郵局;黃男回家後赫然發現,門口突然多了2件包裹,他立刻向郵局反應此事,柯男行徑因此曝光,黃男也決定報警處理。
柯男應訊時坦承犯行,檢方根據黃男供詞及偽造簽單等證據,認定柯男涉犯偽造私文書罪,考量柯男深表悔悟,犯罪情節尚屬輕微,因此予以緩起訴處分,並須接受2小時法治教育課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