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星吳佩慈(圖/翻攝自吳佩慈微博)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藝人吳佩慈3年前不滿《時報周刊》報導她因「崇尚名牌」被百億富商男友提分手,又指她藉由懷孕逼婚,憤而提告求償150萬元,並要求《時報周刊》、《時報資訊》2家公司與5名編採人員在四大報頭版刊登半版廣告公開道歉,今(24)日二審結果出爐,吳佩慈再度勝訴。
2013年2月、10月、11月《時報周刊》分別刊出3篇報導,指出紀曉波因受不了吳佩慈「崇尚名牌、奢華至極」提出分手,並指吳佩慈肚中懷女後逼婚紀曉波,但對方不想娶她,內容同步刊登於時報資訊發行的《中時電子報》網站。
判決書指出,《時報周刊》報導刊出時吳佩慈並未懷有身孕,且這是藝人私生活與公益無關,報導在未盡合理查證義務的狀況下,公開刊出並透過網路傳播,已造成傷害吳佩慈名譽,且導致她精神痛苦,判《時報周刊》、《時報資訊》與黃姓總編輯、張姓撰稿記者須賠償50萬元,並在《中國時報》頭版刊登半版道歉啟事一天,全案仍可上訴。
▲(圖/翻攝自吳佩慈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