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趙元利(文字工作者)
台南市議長邱莉莉、副議長林志展遭台南地檢署以賄選案起訴,此事在台南政壇掀起風暴,不分朝野,許多人迫不及待要求邱莉莉與林志展立即辭去議長副議長職務。其實明眼人都看得出來,從選前的黑槍治安事件、爐碴舊案重炒,一路沸沸揚揚到議長選舉風波,都與黨內鬥爭脫不了干係,此案不能以單純刑案視之,理至易明。
台灣做為法治國,有著完整的三級三審制度,「起訴不代表有罪」這個原則恐怕很多人都忘記,何況到法院翻案無罪的判例在所多有。「未審先判」或許是街頭巷議時民眾會犯的口頭錯誤,但在媒體上,乃至於政治人物公開發言,尊重司法、給司法獨立審判空間,應是具公民素養的人該有的最基本法治觀念。
許多藍營政治人物都曾指控檢方在政治指揮下辦案。不可否認,在行政指揮體制下的檢察官,過往傳出受到政治力干擾的情況可說是層出不窮,而本案先前因民進黨內派系鬥爭,咬得呲牙裂嘴、流血流滴,議長一當選即遭檢方搜索偵訊,要說檢方偵辦此案全不受派系鬥爭影響,恐怕沒幾個人會相信。
邱莉莉遭起訴後第一時間的回應,反覆強調自己並未賄選,並指起訴內容多為「檢察官自我想像,刻意營造犯意連結」,而起訴書更提及犯嫌遊說行賄時講到可與市長見面等語,未免駭人聽聞,在沒有見到更多證據前,檢方這些描述簡略卻指控犯罪的字句,實在應該打上許多問號。
冷靜想想,任何一位縣市長的從政之路,必與商界有所往來、認識一些在地的企業老闆,這是人情之常,怎能如此簡單連結指控犯罪。起訴書裡的簡單一筆或許無心,卻讓不少人聯想千絲萬縷,眾人實應靜待法院審理,等法官進一步釐清案情,不該任意聽信傳言,成為有心人構陷散布的工具。
說是有心人構陷散布,這並非空穴來風,眾所周知台南是副總統賴清德在政壇發跡的根據地,「台南有事,就是賴神有事」,2024大選轉眼到來,無論是不是對手政敵,任何人都會想在這場混戰中偷咬一口,何況藍白眼看合作在即,來勢洶洶,趁此機會企圖動搖賴清德的大本營,也是司馬昭之心。
再從民進黨內部來說,賴清德出任黨主席後多次奔走,正國會與賴的結盟態勢鮮明,黨內團結趨勢眼看成形,黨內各派系此時更應自我約束,不可為政治上的小恩小怨,在此時攻擊同志,賴清德也該適時告誡黨內,不要讓有心人為了私利而毀了社會公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