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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竊抗新冠病毒新藥等機密資料 生華生技離職女經理起訴

記者楊佩琪/台北報導

馮女被控離職時,帶走包括對抗新冠肺炎病毒研究資料等,被訴違反營業秘密法。(圖/翻攝自Pixabay)

▲馮女被控離職時,帶走包括對抗新冠肺炎病毒研究資料等,被訴違反營業秘密法。(圖/翻攝自Pixabay)

生華生技臨床管理處前專案經理馮婉容,在職期間負責臨床試驗專案管理、抗新冠肺炎(COVID-19)病毒與小分子抗癌新藥進度控管等工作,卻涉嫌於離職時,將相關營業秘密資料複製為自己所有帶走,被控違反營業秘密法等罪。台北地檢署偵查終結,依法將馮女起訴。

馮女任職期間負責的工作有臨床試驗專案管理、臨床專案保險管理、臨床試驗安全性通報管理,以及生華生技用於對抗新冠肺炎病毒與小分子抗癌新藥進度控管、安全性等研發資料管理業務。

檢方調查,馮女明知依其簽署的員工聘僱契約、離職移交單、資訊安全規則等規定,不得將營業秘密相關資料帶出公司;且相關技術資訊、與外國官方機構、國際醫療組織和知名藥廠間的討論,皆非一般同業所能知悉,負有保密義務,不得對外洩露,也不得重製,離職時應交還所有機密資料及相關附件。

卻於2020年5月18日離職前夕,自同年5月12日起至5月14日,分次將公司新藥相關資料,在未經公司同意狀況下,用公司的公務電子信箱轉傳到私人所使用,香港Yahoo電子信箱保存。因資料容量太大,引發公司注意,進一步發現馮女行為,因此提告違反營業秘密法。檢方偵辦後依法起訴。

另生華生技針對馮女涉嫌於2020年3月間,將有關於新冠肺炎資料轉到自己的私人信箱部分提告。對此,馮女辯稱,當時公司要求加班,電腦也不准帶離公司,只好把資料寄到自己信箱或存在硬碟,在家裡加班準備開會時要用的資料。她從未打算到香港工作。

檢方認為,無積極證據證明馮女有意在外國,例如中國或香港、澳門等地工作,難認有違營業秘密法罪嫌,當時馮女也尚未向公司告知離職,難認主觀上有何違法犯意,不另為不起訴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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