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中心/陳佳鈴報導
▲許多歐洲國家規定,合意的性行為中若未經對方同意拿掉保險套,涉性侵罪。(示意圖/翻攝自ingimage)
男女之間合意發生性行為,中途多一個動作竟然變成性侵!近日,荷蘭多德雷赫特市法院判處一名28歲男子三個月緩刑,罪名是在性行為期間偷偷拿下保險套,該男子因在性行為中偷摘避孕套,也成為荷蘭首例因而被定罪的人。
根據《俄新社》、《每日郵報》3月14日報導,男子名叫卡爾杜恩,今年28歲,來自鹿特丹。據悉,卡爾杜恩在一次性行為中,私自摘下避孕套。檢察機關以性侵罪對該男子提起公訴。
法院調查,當時這對男女發生性行為時,雙方已經同意,且未涉及暴力,但法院判決卡爾杜恩犯有脅迫罪,因為他濫用了對方的信任,他在沒有告知的情況下取下了避孕套。法官進一步指出,「卡爾杜恩的行為極不負責,有可能導致對方感染性傳播疾病和意外懷孕」。卡爾杜恩因此被判處三個月的緩刑,並處以1000歐元(折合台幣約$45000)的罰款。
據悉,荷蘭法律沒有針對這一行為的具體罪行,這是荷蘭法院首次對在伴侶不知情的情況下在性行為中偷偷取出避孕套的行為作出判決。
相關報導顯示,在德國、瑞士和紐西蘭等國家也有類似的裁決。2021年美國加州已經將這種行為定為非法。另外在英格蘭和威爾士,法院已有判例法的先例,裁定非自願摘除避孕套就是性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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