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動用拒馬於法有據?顧立雄爆:依動員戡亂時期規定

政治中心/綜合報導

民進黨新科立委顧立雄今(26)日首度站上立法院質詢台,針對警方職權行使相關規定等議題,顧立雄指出,在集會遊行時常見的蛇籠、拒馬等危險器械的法源依據,竟是出自動員戡亂時期訂定的《警察機關處理作業程序》,顧立雄要求內政部長陳威仁盡快廢止。

顧立雄

顧立雄指出,相較於日本、香港在處理集會遊行時,都只是柵欄作為阻隔,反觀台灣警方,卻經常動用蛇籠、拒馬、刺網等危險器械。顧立雄便詢問陳威仁,「警方使用蛇籠、拒馬等器械於法有據嗎?」陳威仁答覆表示,「依照警察職權。」不過顧立雄立刻打斷陳威仁,強調他翻查過《警察機關配備警械種類及規格表》,根本沒有列出以上器械。

顧立雄

▲面對大型集會遊行時,香港、日本皆只使用普通的柵欄。

顧立雄發現,只有在《各級警察機關安全防護工作實施要點》中提到,「重要防護建築物周圍,設置壕溝、圍牆、鐵絲、刺網、拒馬及電網」,但目的卻是「防止敵人滲透破壞」,他詢問陳威仁,「人民和平遊行集會,是敵人嗎?」陳威仁答,「不是敵人。」

顧立雄繼續說,2012年民進黨立委鄭麗君曾去函警政署,要求提供「警察機關處理聚眾活動作業程序」內容,警政署回函解釋,該程序是依據《動員戡亂時期集會遊行法》頒布,列為一般公務機密,而後因戡亂時期結束,《動員戡亂時期集會遊行法》修正為《集會遊行法》後,便另外訂頒「警察機關辦理人民申請集會遊行作業規定」,卻沒說明「處理程序」是否繼續有效。

顧立雄指出,在各地警察局的《集會遊行標準作業程序》中,警方依舊按照《警察機關處理聚眾活動作業程序》這套陳舊的法令執行。顧立雄要求陳威仁盡速研議廢止,陳威仁僅答應一個月內檢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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