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在雲林縣有一名16歲的高一女學生,趁著228連假與許姓男友到劍湖山遊樂園遊玩,沒想到許姓男友卻以頭暈為由,將她帶至摩鐵休息,沒想到卻被男友硬上,氣得怒告許姓男友性侵,沒想到法院卻判決許姓男友無罪。
▲示意圖。(圖/翻攝自網易)
根據《ETtoday新聞雲》的報導,該名高一女學生表示,許姓男友在2014年2月28日說要帶她去劍湖山遊玩,沒有多久,許姓男友就以頭暈為由,將她載至摩鐵發生關係,雖然過程中她因為自己下體疼痛,多次拒絕並要求停止,但還是被硬上,回到學校上課時,還痛到要站著騎腳踏車,最後到婦產科就診才讓整件事情曝光。
經法官調查後認為,該名高一女學生是「趴在床上」與許姓男友發生關係,如果不願意,只要移動姿勢,許姓男友就沒有辦法得逞,再加上女高中生認為男友「只想發洩」,且兩人在認識後的1個月內已經發生的5次關係,法官推斷許姓男友只是「性慾過剩、不夠體貼」,因此在「罪疑惟輕」的前提下,判許姓男友無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