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邱筠媜/台北報導
▲監院今公布「太陽花學運調查報告」糾正行政院、警政署等5機關。
監察委員范巽綠、施錦芳今(23)日公布「太陽花學運調查報告」,並列出8項調查結果。報告指出,當年學生及民眾占領行政院靜坐,遭警察機關以「逾越比例原則」之暴力手段執行驅離,導致眾多民眾頭破血流,因此糾正行政院、內政部、警政署、北市政府警察局、北地檢署等機關,要求確實究責、防範未來再次發生類似事件。
2014年3月18日因兩岸服貿協議爭議而爆發太陽花學運,當年23日有部分學生轉戰行政院佔領,遭警方強制驅離,多名學生因此濺血。監委范巽綠、施錦芳今上午在監察院公布「太陽花學運調查報告」。
監察院指出,警察機關以「逾越比例原則」之暴力手段執行驅離,眾多民眾頭破血流,蒐證作為不力,因此糾正行政院、內政部、警政署、北市政府警察局、北地檢署等機關,要求確實究責、防範未來再次發生類似事件。
范巽綠在報告中指當時民眾以反對「海峽兩岸服務貿易協議」為訴求,在占領立法院數日後,移往行政院內、外聚集,互相聲援。因民眾認為服貿協議遭強行通過審查,將造成損害台灣經濟之虞,並且將強化中華人民共和國對台灣的政治影響力,也包括要求立法院議事遵守民主程序等理由,此事為台灣近20年以來大規模之「公民不服從」行動。
監察院列出8項調查發現,一、民眾受傷人數為警方統計近4倍,民眾受傷數字被嚴重低估。二、警政署至今未議處失職人員。三、查證確認15位獲國賠民眾受傷地點,現場指揮官難辭其咎。四、司法機關認定警方驅離情形逾越比例原則。五、警政高層部署、調派不當,員警使用暴力驅離。六、未確實對員警進行勤前教育,致少數員警不當值勤。七、蒐證影像處理不當致無法查明警察毆打民眾過程並追究暴力執法者。八、部分員警行為粗暴、執法過當、對民眾懷有恨意。
監察院也指出,警方執行行政院院區淨空勤務,依規定要以徒手抬離現場應對方式,而民眾採手勾手方式靜坐表達抗議,經台北地院及臺灣高等法院判決亦認定確有暴力毆打民眾之事實,民眾遭員警用警棍、鋼製甩棒等警械毆打頭部、臉部、眼角,持盾牌下緣連續攻擊背部及手肘,穿著硬質皮靴及著護具之膝蓋踹擊頭部、耳朵、下頸部、胸口、背部、腰部,又以齊眉警棍剁擊身體各處,用拳頭、踹踢試圖將民眾後腦重摔在地並拖行,並以水柱直接近距離攻擊頭部及身軀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