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CTWANT
▲丈夫嫌妻子短髮很醜。(示意圖/Pexels)
新北市一名男子因為疑似是長髮控,他跟妻子結婚後限制她不能剪短髮,2人也多次發生爭吵,而分居後,男子還言語攻擊「短髮看起來真醜真胖」,讓妻子向法院訴請離婚。法官認為,男子多次批評妻子外表,雙方已無相愛基礎,判准離婚。
據判決書指出,2人結婚4年,因婆媳問題、生活習慣與個人價值觀等問題,發生多次爭吵,但妻子不在意,只對丈夫批評她的外貌有意見,因為丈夫甚至限制她剪髮、染髮。而丈夫還到聲色場所與其他女子發生曖昧,這讓妻子感覺遭到背叛,所以才有了離婚及離婚的想法。
丈夫辯稱,他只有對妻子的審美觀進行溝通,沒有限制或批評外貌打扮,2018年他因為工作,跟酒店小姐有過一些應酬對話,並非曖昧訊息,沒和其他女子有不正當往來,也向妻子保證以後不會發生此事,而去年2月妻子突然萌生離婚念頭,分居後他也多次關心她生活狀況,2人的婚姻不用走到離婚這一步。
法官看了2人的簡訊對話內容,丈夫曾說,「我講了多少次請你留長頭髮,請你不要穿耳骨」、「我勸了你多少次,越說你越故意」、「染頭髮在美觀園是你先大聲的,我已經在生氣了,就准你有脾氣,我就得是木頭啞巴」,顯現出丈夫對妻子外觀沒給予足夠尊重,甚至還因此抱怨。
對於酒店一事,丈夫傳訊息說,「那不是出軌,特種行業在拉客人」、「我不應該跟那種地方的小姐在LINE上面有曖昧的話語」,妻子還因此有輕生念頭,之後她提出離婚,丈夫又開嘴,「對了補上一句,短髮看起來真醜真胖。」
法官認為,夫妻2人互動不佳的狀況,在分居後沒有改變,關係已名存實亡,丈夫也屢次對妻子進行外貌批評,更屬損及雙方間之互信、互賴、互敬、互愛結合基礎,造成難以彌補的婚姻歧見,所以准許離婚,駁回丈夫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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