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林意筑/台北報導
▲台灣高等法院30日傳訊林秉樞。(圖/翻攝畫面)
立委高嘉瑜2021年底遭前男友林秉樞家暴、偷拍私密照等案,新北地方法院一審以13罪判處林秉樞2年10月有期徒刑,其中傷害罪判8月,不得易科罰金。對此,當時高嘉瑜受訪時哽咽表示,這個判決過輕,絕對會上訴。經高等法院經加緊閱卷,於今(30)日下午3時許收度開庭,稍早下午2時30分許林秉樞已抵達法院。高院以不公開方式審理。
去年9月時,新北地方法院認定林秉樞犯竊錄他人非公開活動及身體隱私部位罪、恐嚇危安罪、散布文字誹謗罪、傷害、強制、無故取得及變更他人電腦或其相關設備之電磁紀錄罪、行使變造準私文書罪5罪、變造準私文書罪2罪。
高嘉瑜的律師表示,林秉樞自2021年12月2日起被羈押至2022年7月15日交保,共被羈押226天。如今被判傷害罪8月,即約240天不得易科罰金,扣掉已羈押226天,其他12罪得易科罰金,罰金繳一繳,頂多再坐14天牢,就可重獲自由。
▲林秉樞由律師陪同現身於法院外。(圖/翻攝畫面)
事後高嘉瑜受訪時一度哽咽,她直言,這個判決過輕,最嚴重的私刑拘禁居然是無罪,沒有讓被告得到應有的懲罰,「我完全不能接受,絕對會上訴」。目前全案已上訴,經高等法院經加緊閱卷,已排定庭期,訂今日下午3時首度開庭,且已發出傳票傳喚被告林秉樞須準時到庭。
據了解,林秉樞於開庭時間前提早1個半小時搭計程車到高院,不過他看到大批媒體在高院外等候,他便不下車,在附近等侯近1小時,下午2時30分許才在律師陪同下現身法院外,可見他穿著簡便的西裝外套及卡其色長褲,面對記者提問全程低頭不語,快速步入法院完成安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