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楊佩琪/新北報導
▲蘇女不滿凌晨3點樓下鄰居傳來敲牆聲,衝下樓按電鈴想「溝通」。(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
新北市一名蘇姓女子與樓下鄰居林姓女子早有嫌隙,日前蘇女不滿自林女住處傳來連續敲擊牆壁聲音,衝下樓,長按林女住家電鈴超過30分鐘,並敲打鐵門放話「被我遇到給我試試看」等語,挨告妨害自由,檢方起訴。新北地方法院審結,依強制罪判處蘇女拘役40天,得易科罰金。可上訴。
根據判決,蘇女強調,她從事看護工作,工作已經很累了,卻10多年來得忍受林女不斷的喧嘩、窺視、做出不雅動作等,林女還不分晝夜,經常敲擊牆壁,多次協商都無用。2021年12月11日凌晨3點多,敲擊聲又傳來,她才會氣得下樓按鈴溝通,但對方不但拒不開門,還報警誣陷她。
不過檢方認為,蘇女長按林女住處電鈴達30多分鐘,並持棍子敲打鐵門,出言恫嚇林女「不要被我遇到,你給我試試看」等語,並作勢要毆打,使林女心生畏懼,因此報警。依雙方證述及錄音檔內容,認定蘇女確實涉犯刑法強制罪、恐嚇罪,從一重處斷,依強制罪聲請簡易判決處刑。
新北地方法院審理後認為,雖然雙方早有嫌隙,但蘇女不思以理性、和平方式處理,卻強迫對方行無義務之事,並恐嚇對方,顯見其自我情緒管理能力有待加強、法治觀念薄弱。考量其犯罪動機、手段、無前科紀錄、經濟狀況,及犯後坦承犯行等,判處拘役40天,得易科罰金。可上訴。